专题 | 新闻 | 高校资讯 | 成果展示 | 科技产业 | 科技论文 | 高校学报 | 专家专栏 | 科研机构 | 科技前沿 | 数据排行 | 评论 | 政策
 您所在的位置: EDU首页 > 科研发展 > 科研概况 > 新闻公告
国务院于8月1日正式发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http://www.edu.cn 2008-08-12 科技日报 江国成
今日推荐
科技奥运专题:朱东华解说开幕上上的科技元素 科技部首批创新型企业名单:91家企业榜上有名
科技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金融与科技合作 中国的科研评估在科学与社会互动发展中的革新
 

  温家宝总理8月1日签署第531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新华社11日受权播发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43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旨在推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上述条例还要求公共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根据《条例》,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条例》指出,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条例》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共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限期改正、通报、行政处分等处罚;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链接
推荐专题

科技奥运专题:开幕式上的科技元素

“凤凰号”火星探测器追踪报道专题

本世纪首次可观测日全食8月1日出现

话题:中国下一代DVD标准谁执牛耳
新闻公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成为新疆“一把手工程”
万钢部长一行领导考察奥运新能源汽车应用情况
科技奥运:“捕风捉影”科技保奥帆赛顺利进行
科技部首批创新型企业名单:91家企业榜上有名
科技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金融与科技合作
站内搜索
科研发展数据库
科研专家数据库
科研网站数据库
科研成果数据库
数据排行资源库
项目申报相关信息
高校科研
复旦附属中山医院在扩心病基因研究中获新进展
厦门大学研发一种抗癌药物新制剂日前通过验收
上海交大首次从人卵巢癌组织中分离出干细胞
东南大学提出可准确预测血管支架变形的新方法
第二军医大发现调控甲胎蛋白基因表达关键分子
版权所有: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Copyright©1994- CERNIC 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