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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加强困难学生资助是构建和谐社会要求
2007-05-1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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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召开 陈至立讲话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 国务院1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对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至立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为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陈至立指出,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责任。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从制度上更好地促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保障,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中央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决策。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既扩大资助面,又提高资助强度;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落实好这个政策体系,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陈至立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尽快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确保助学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各学校要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助学。三要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规范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四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陈至立还对实施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她说,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积极引导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学生报考师范,切实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努力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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